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花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项目名称:庄页岩油产出水回注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花庄村改建花站拉油点(改建后更名为花庄页岩油站),并配套建设套真空加热炉,套三相分离器,座油气缓冲罐,台原油输送泵,台注水罐,座注水泵房,采出水回注量为/,分离出的原油通过内部管线输送,输送量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一)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项目污染控制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型项目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 -)注水标准后回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处理。杜绝向施工场地周边水体排放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站各生产装置和设施须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各项防尘要求。合理布设施工现场并及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工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机械应燃用低硫燃料油,降低烟尘生产浓度和产生量。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真空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相关标准,站场管线、压力储罐等均采取密闭措施,采出水采取密闭管道集输、处理过程中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场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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