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富川瑶族自治县看守所配套用房危房拆除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富公请〔〕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广西宏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消除富川瑶族自治县看守所配套用房安全隐患,确保住房安全,同意富川瑶族自治县看守所配套用房危房拆除重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告。
一、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看守所配套用房危房拆除重建工程。
二、项目业主: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三、代建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其中改造修缮训练棚.㎡,拟建新建总建筑面积为.㎡包括一栋四层综合楼.㎡;一栋一层库房㎡和一栋一层门卫室㎡。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消防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用.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八、工程方案设计: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六度,建筑使用年限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其他开工前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概算投资。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富川瑶族自治县看守所配套用房危房拆除重建工程概算汇总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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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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