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海南省万幕铝单板制造有限公司
铝单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海南省万幕铝单板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海南省万幕铝单板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万幕铝单板制造有限公司铝单板建设项目位于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号地块,该项目以铝合金板为基材,经钣金、脱脂、钝化、喷漆(喷塑)、固化等工序,生产建筑装饰用铝单板万平方米/年,其中氟碳漆(油性漆)铝单板万平方米/年、真石漆(水性漆)铝单板万平方米/年、喷塑铝单板万平方米/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铝单板加工厂房、综合楼、宿舍楼以及配套的公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等。厂房内涂装区串联设置喷塑室间、喷漆线套(座喷漆室-流平室)、固化室间;喷塑、氟碳漆、真石漆铝单板分别采用一喷一烘、三喷一烘、两喷两烘的喷涂方式,不同喷涂方式不同时作业。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符合《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标准高要求建设项目。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可靠的设备,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强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严格按照“六个%”开展作业;严格控制现场涂装作业,除大型工件局部修补等特殊作业外,不得实施开放式涂装、晾(风)干作业,减少施工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降低施工期和运营期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激光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和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分离+脉冲滤芯除尘”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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