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发改行审字202418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荔浦市城区防洪排涝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审批<荔浦市城区防洪排涝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9-450331-04-01-864099

二、为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区的排水和防洪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荔浦市城区防洪排涝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荔浦市荔城镇。

三、项目业主:荔浦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荔浦市城区防洪排涝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有的雨污混流管设置成污水管,敷设DN300-DN2000雨水管34809米,配套建设路面破除工程、路面修复工程、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0890.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57.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5.61万元,预备费806.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荔浦市财政配套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911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911印发


信息来源:http://www.lipu.gov.cn/xxgk/fdzdgknr/zdlyxx/zdxmjs/tzpzjgxx/202410/t20241009_2754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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