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发改行审字〔2024〕1号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变更荔浦市荔城镇沙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业主及资金来源的批复
荔浦市荔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变更荔浦市荔城镇沙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业主及资金来源的请示》(荔镇政报〔2024〕1号)收悉。根据《荔浦市人民政府关于荔浦市规划建设土地审定委员会2022年第5次会议纪要》(荔政阅〔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同意变更荔浦市荔城镇沙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业主为荔浦市荔城镇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资金来源变更为业主自筹。变更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等内容保持不变,项目后续相关手续由荔浦市荔城镇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抓紧组织实施。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荔浦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印发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http://www.lipu.gov.cn/xxgk/fdzdgknr/zdlyxx/zdxmjs/tzpzjgxx/202410/t20241009_2754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