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巴中市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序号单 位 名 称申 请 事 项审 查 决 定备注 通江红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延续申请]不同意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号),于年月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同意”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结果为“同意”的企业,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结果为“不同意”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巴中经济开发区红星路号市民之家三楼-号窗口),咨询电话:-、。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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