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江澳北部上攀溪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申报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建设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
苏平片区
建设期限
个月
总投资(估算)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长江澳北部上攀溪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植被防护带修复工程,针对工程区面积约.公顷范围内防护林进行裸班、缺口种植修复;河漫滩综合整治工程,河床整治修复范围约.公顷,河道清淤长度约.千米,修复生态防护带面积平方米;生态护堤修复工程,修复护岸约米。()长江澳北部马山矿山修复工程:长江澳北部废弃矿山保护修复工程针对边坡防灾害风险和水土流失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开展修复治理,主要开展处边坡修复约平方米,水土流失治理植被种植修复约.公顷。()长江澳北段后滨沙地生境改造工程:开展沙地植被种植修复工程和沙丘海岸环境整治工程。其中,沙地植被种植范围为长江澳海岸沙丘北段上攀村至国彩村沿线沙丘,修复面积约.公顷;垃圾清理整治范围为长江澳北段上攀村至国彩村沿线海岸沙丘,总面积约.公顷;在平均高潮位以上布置半永久性风障,垂直于风向间隔-米,长度米。
受理窗口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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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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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本公示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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