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局)邮 箱:_@.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区科创城号楼审批大厅邮 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氧模塑封料生产线提升改造及迁建项目江苏省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华路号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宋跳工业园振华路号,总投资万元,拆除位于振华路号二部厂区的年产吨“.-.μ技术环氧模塑料电子封装材料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将其中的吨产能迁至振华路号的一部厂区,并购置、、等智能系统和产线配套升级设备,对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打造行业标杆车间。建成后形成年产环氧模塑封料的生产能力。运营期:(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混合粉尘,粗碎、细碎、筛分产生的粉尘,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臭气浓度。颗粒物废气经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年修改单表中相关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要求,经过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年修改单)表中相关标准限值,甲醛、酚类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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