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5〕60号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审批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惠州市增江龙门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1324-04-01-845649)。

  二、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通过新建堤防、排涝站闸以及岸坡防护等措施,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三、工程治理范围包括增江龙门县城段、龙华镇段和麻榨镇段,总治理河长50.4公里,其中,龙门县城段17.5公里、龙华镇段30.4公里、麻榨镇段2.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4.48公里,加固堤防1.72公里,新建护岸2.08公里;新建排涝站5座、水闸6座、排水涵(管)22座,重建排水涵5座。县城龙城街道堤段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乡镇人口密集区堤段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村庄人口密集区堤段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施工总工期为24 个月。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8952万元。总投资中,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龙门县筹措解决。

  五、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项目法人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选择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审查意见,进一步复核和优化主要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投资。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由省水利厅审批,报我委备核。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16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