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鹏捷智能终端及电子电路元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审批申请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安徽省鹏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淮北高新区锂电产业园标段标准化厂房投资建设鹏捷智能终端及电子电路元器件生产线项目。项目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贴片机、上板机、回流焊、自动绕线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并配套建设配电、消防、暖通、环保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万套电子智能终端的生产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与淮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对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内容一致。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安徽双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程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淮北高新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建设。
三、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及本次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设置环保设施投资概算,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印刷、回流焊、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过滤棉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有组织、厂区)须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电子工业》(/.-)中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及非甲烷总烃排放(厂界)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相关标准限值。
同时,项目建成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须满足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
、原则同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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