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三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硅酮母粒(粉)及万只塑料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三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硅酮母粒(粉)及万只塑料桶项目
建设地点
加速器园区栋单元厂房
建设单位
铜陵三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善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铜陵三谷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加速器园区栋单元厂房,厂房面积约平方米,拟安装挤出机、吹塑机、混合机等设备,新建条硅酮母粒生产线、条硅酮粉生产线和条塑料桶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硅酮母粒(粉)及万只塑料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间等在保障安全生产等前提下,采取封闭设计。硅酮粉生产线中投料、混合、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或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硅酮母粒生产线挤出等工序和塑料桶生产线吹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表中塑料制品工业和橡胶制品工业相关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需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部分:其他行业》(/.-)中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给排水系统,并做好与加速器园区现有排水管网的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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