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防城港现代食药品职业学院项目的请示》(防发改社会报〔2024〕4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优化广西教育布局,同意建设防城港现代食药品职业学院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502-450000-04-01-595383。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未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国门大道南侧、市委党校西侧。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方案

项目计划办学规模为7000人,总建筑面积135256.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313.1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943.84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专业教学实训实验实习用房及场所、室内体育用房、教师教研办公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后勤及附属用房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办公家具购置与科研设备、室外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61691.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1691.98万元,占总投资的51.37%,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本金以外的3000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属于民营企业。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项目业主企业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自行选择招投标方式开展工程招标。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6002025YG0060521号)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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