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许可和核实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发〔〕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号)要求,依据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急用先编先批”的原则,分区域、分类型、分层级、分阶段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永济市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该项目已纳入《永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能源类)安排表,为推进项目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按照“急用先编先批”的原则,特编制《永济市孙常村南侧地块详细规划》,作为地块核定规划条件及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永济市城东街办孙常村,北侧距离运永线()。规划范围为.平方米。   三、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为详细规划。   四、规划指标控制   、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用地性质代码:;   、地块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米(烟囱等构筑物除外);   、建筑退让:退让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建筑色彩和体量符合孙常村景观要求;地块内各项设施建设须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建筑设计须符合海绵城市要求;   、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停车位: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停车位;   、主要出入口位于地块西侧;   、设计方案各项指标符合现行规划设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我局对该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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