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即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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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审〔〕号
关于对镇江市古运河(四明河至玉带河段)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镇江市城市水利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镇江市古运河(四明河至玉带河段)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拟对古运河(四明河至玉带河段)进行清淤,集中清淤段分别为四明河至玉带河段(康泰花园和瑞泰新城段及河底淤积厚度小于.不清淤)、四明河河口至丁卯高架段,清淤河道总长约.,清淤量约.万立方米。
工程获得镇江市水利局《关于镇江市古运河(四明河至玉带河段)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水管发〔〕号)。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镇江市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意见,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在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含油废水、船上作业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严禁排入古运河。淤泥干化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公共卫生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接管京口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淤泥干化余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及表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表中等级的较严者接管京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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