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报审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三期东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泰美镇新塘经济联合社、新星经济联合社位于长排山、大沥背(土名)地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供销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运营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项目三期东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堆场面积.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仓储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占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占总用地的.%),其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大车车位个〔折算系数.〕、普通车位个、地下车位个(其中高层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所需地下车位个、均设置于#厂房地下室)。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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