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中心城区(龙城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附件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街道办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龙门县中心城区(龙城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单元局部地块调整)图则.龙门县人民政府龙城街道办事处年月日 (联系人:钟聪颖,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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