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编制了《泰州市高港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度第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区划定范围 严格遵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在征求本实施规划所涉及村组及农民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实施方案》项目区,编号为,范围涉及寺巷街道。 二、项目区规模 《实施方案》使用年度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公顷。 项目区建新地块总面积.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占用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占用未利用地.公顷。建新地块中建新留用地块块,土地利用方向为居住用地,拟于年开展建设。 三、规划方案实施效益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缓解人地紧张关系,可以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生产率,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生活,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可逐步改善农村土地无序利用、功能紊乱的状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同时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该《实施方案》公示期为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反映。逾期未反映则视为无意见。 接待时间:每天:-:,:-: 联系电话:- 地址:高港区港城路号 附件:泰州市高港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度第批实施方案.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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