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5〕18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潮州220千伏径南(铁铺)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4〕1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潮州市经济发展和负荷增长需求,缓解220千伏卧岭变电站供电压力,加强潮州电网与汕头电网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潮州220千伏径南(铁铺)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9-440000-04-01-912836)。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汕头市、潮州市(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新建220千伏径南(铁铺)变电站1座。
2.500千伏澄海站、220千伏卧岭站各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1.建设220千伏径南至卧岭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3.6千米。
2.建设220千伏径南至澄海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3.5千米。
3.解口110千伏新联至铁铺双回线路接入径南站,新建110千伏同塔四回线路长约4×0.25千米,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2.9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2769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92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5XS0010S01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220千伏径南输变电工程(汕头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汕府函〔2023〕102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潮州220千伏径南输变电工程(潮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的函》、《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出具潮州220千伏径南输变电工程(汕头段)上报核准意见的复函》(编号:20231735)、潮州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同意潮州220千伏径南(铁铺)输变电工程(潮州段)上报核准的复函》(潮发改电函〔2025〕10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