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2025年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民族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保护和传承民族村寨文化,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 2508-450881-04-05-512652。
三、项目名称:2025年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民族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址: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基地204.68平方米、传统农耕稻香农产品展销基地411.94平方米、民族手工体验基地917.14平方米,配备灯光照明及给排水等设施。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匡算353.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38万元,基本预备费16.8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本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依次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