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 - 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楼号窗口邮编:建设名称:建设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市辖区建设单位: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