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瑞安市城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向我局申请对瑞安市马屿镇兴达路(五福路-江山路段)及支路道路改造工程-兴达路(月仑街-江山路段)道路工程的规划许可进行审批。经审查,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长度约米,宽度米,现予以公示,详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号),申请人及与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不动产证等),向瑞安市资规局审批科提起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主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资规局审批科、马屿资规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兴达路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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