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完善红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部署,拟于红毛镇新伟大道西侧建红毛镇污水处理设施,拟选址范围面积为.公顷。项目拟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因项目拟选址地块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中的用地条件与项目需求不相符,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现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特编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 二、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涉及行现控规-地块局部、-地块局部、-地块局部及城镇道路。规划修改内容包括两部分。 道路红线调整。拟将项目拟选址涉及道路选线向西侧微调,确保场地与道路红线不压覆。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调整前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修改前 - 城镇住宅用地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 -- - 商业用地 . 修改后 -- 城镇住宅用地 . -- 排水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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