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背景
为完善红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部署,拟于红毛镇新伟大道西侧建红毛镇污水处理设施,拟选址范围面积为.公顷。项目拟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因项目拟选址地块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中的用地条件与项目需求不相符,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现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特编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红毛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
二、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涉及行现控规-地块局部、-地块局部、-地块局部及城镇道路。规划修改内容包括两部分。
道路红线调整。拟将项目拟选址涉及道路选线向西侧微调,确保场地与道路红线不压覆。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调整前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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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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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停车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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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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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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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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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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