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年月日完成该规划的初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文件要求,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天(年月日——年月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溪路号,邮政编码:
()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因公示牌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咨询方式:-
附件:《白沙细水南春河谷森林康养基地项目详细规划》规划方案简介
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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