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局组织编制了《博罗县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图则》。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王工,-  邮箱:@..  附件:博罗县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图则  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联系人:王燕超,联系电话:  附件:博罗县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规划图则.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