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5〕109号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省人大机关4号楼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函》(粤常办函〔2025〕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会省财政厅,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服务品质,同意你厅委托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省人大机关4号楼修缮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440104-89-01-322989)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4号。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修缮食堂餐厅及厨房,涉及建筑面积927平方米,包括更换厨房设备、增设一台回收梯、餐厅墙身翻新等;二是修缮23间常委会会议及人大代表活动保障用房,涉及建筑面积2411平方米;三是对4号楼整栋楼进行消防改造,包括增设消防喷淋系统及相应的天花翻新,涉及建筑面积4233平方米;四是对除东侧文印用房区域外的其他区域进行电气改造及相应的天花翻新,涉及建筑面积3338平方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7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万元,预备费5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厅在2025年度有关项目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同意项目由你厅自行组织建设。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1.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省人大机关4号楼修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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