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县城木京区-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单位为黄小玲。项目拟规划建设一栋单层临时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高度为.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该临时建筑使用年限按《广东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该方案(具体方案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意见有效反馈期:公示期间(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图:  .方案总平面图.  .方案效果图.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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