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惠州罗浮清蓝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总平面调整方案位于博罗县长宁镇埔筏村牛皮水、赤泥坳,宗地面积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总平面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惠州罗浮清蓝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因工艺生产需求,申请调整锅炉房及污水池,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绿地率%,建筑系数.%,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项目用地面积比例.%,计容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厂房的生产危险性类别均为丙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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