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5〕116号
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发改交通〔2025〕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普通国道提档升级,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同意建设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2-440781-18-01-602881)。
二、项目位于江门市台山市,路线起于广海镇古隆村(K2745+594),顺接同步规划的国道G240线台山那金至广海段终点,沿既有国道G240线经解放路、海港路后往东改新线,经大沙环保工业园区、跨越斗山河后,沿广田大道规划线位继续往东,终于赤溪镇长安村(K2756+859),接回既有国道G240线。路线全长约11.27公里,其中新建路段长约7.78公里,利用现状道路改造路段长约3.49公里。全线设置桥梁2094米/8座,其中特大桥1505米/1座,大桥261米/2座,中小桥328米/5座;设涵洞21道,平面交叉10处。
三、项目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桥梁宽12.2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3682万元,除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和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台山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江门市台山公路事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004561629057)作为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交规函〔2024〕15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跨斗山河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4〕35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7812025XS0001S01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江自然资函〔2025〕21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府函〔2024〕112号)、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40线(G228共线段)台山广海至赤溪段改建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说明》。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24〕191号)要求,全面加强规划设计安全管控,提高安全防灾设计水平,落实安全质量防护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用地用海、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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