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化,深入挖掘新村村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同意建设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508-450881-04-05-292752)。
二、项目单位:桂平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址:桂平市石龙镇新村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92.6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241.05平方米),包括新建红色农耕文化基地1571.6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37.90平方米)、移民红色基地1442.55平方米、文化宣传基地678.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4.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77万元,预备费23.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
六、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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