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建设单位: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项目名称: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新保安镇枣口村

项目概要:矿区占地面积*.******,现有破碎机、振动筛、皮带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治理内容:新增收尘系统,喷淋系统和矿山洒水车,以减少生产环节的粉尘污染。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联系人:时淑元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新保安镇枣口村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河北启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飒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号风尚宜都二区*楼*****号

邮编:******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_******.****。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表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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