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淮安市园区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淮安市枚皋路号淮安智慧谷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年产万吨高性能塑料管道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工业园区西安路东侧、祥泰路北侧地块
江苏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内容:拟投资万元,在江苏省淮安市工业园区西安路东侧、祥泰路北侧地块,新建年产万吨高性能塑料管道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管材及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水经过厂区内沉淀池和中和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系列管道投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米)排放。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米)排放。注塑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米)排放。 -系列管道缠绕、浸胶、固化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米)排放。 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米)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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