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纳米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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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镇江新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吨纳米碳材与吨导电母粒、吨导电浆料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松林山路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环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亿元于镇江新区松林山路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吨纳米碳材与吨导电母粒、吨导电浆料项目”替代“年产吨碳纳米管与吨导电浆料及年收集吨副产物氢项目”,被替代项目今后不再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高温石墨化碳管,吨纳米碳材、吨导电母粒、吨导电浆料、吨纯化碳管,配套副产吨粗氢氧化钴、吨氯化钠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本项目纳米碳管酸洗废水经酸洗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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