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路号长虹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六、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相关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提升及草铵膦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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