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绵阳市游仙区开元中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开元中学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二、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五里堆路开元中学内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开元中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旭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开元中学拟在开元中学范围内建设实验大楼项目,使用功能为实验教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实验大楼一栋(),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及室内外水、电、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开元中学内已有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建渣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废弃建筑材料和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实验在通风橱内操作,挥发性废气及酸碱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化学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及实验废液应在实验完毕后倒入收集桶中,单独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污水管道。实验室器皿冲洗三次之后的清洗废水经管道排入收集桶进行中和处理,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