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号楼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高品质植物调味酒技术改造项目(即提取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屏环审批〔〕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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