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链接,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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