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已完成,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事项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雷州市工业大道雷州财政局往北 米
联系人:曹熹联系电话:-:@.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
联系人:洪工联系电话:- :@.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关注本规划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规划实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意见、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意见表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相关单位联系人。
(五)简本及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
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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