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万吨/年四甲基氢氧化铵、吨/年四甲基氯化铵、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华电路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本工程建设内容:利用既有土地与技术,购置电解槽、反应器等设备台套,建设一套四甲基氢氧化铵和两套四甲基氯化铵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平方米,包括桶装灌充站、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仓库和维护保养站各一座。项目建成后,四甲基氢氧化铵产能由万吨/年提升至万吨/年、四甲基氯化铵产能由吨/年提升至吨/年、次氯酸钠产能由万吨/年提升至万吨/年。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中四甲基氢氧化铵、四甲基氯化铵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已建成,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进行有效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春科技材料(扬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微笑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_@. 联系地址: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华电路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地址: ://.../////.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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