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经济开发区根据相关法律要求,现将《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及《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等意见批复予以公示。
一、公示的名称
.公示名称:安徽省文物局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的意见。
.公示名称:关于对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
.公示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文物资源、地震安全性、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的认识;
.对项目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其他一些相关建议和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四、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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