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罗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船坞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榕罗环保〔〕号 // 福建鸿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亿块环保海泥烧结空心砖(一期万块)技术改造项目 榕罗环保〔〕号 // 福建省罗源县华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华耀环保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榕罗环保〔〕号 // 罗源鑫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铁件热镀锌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榕罗环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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