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对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便了解公众对回顾性评价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现将《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并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概况
本项目为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核准文件,本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建设条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安装台额定的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可处理原生生活垃圾.×。同时建设两条/蒸汽干燥生产线,协同处理污泥/(含水率%),干化后减量为/(含水率%)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主要土建构筑物包括:一期工程焚烧主厂房、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飞灰固化系统、循环冷却系统、综合水泵房、办公生活设施、厂外输水管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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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获取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市新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为相关主管部门,以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本次征求意见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提取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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