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庄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邮编: 项目名称:矿井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单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庄煤矿 建设地点: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庄煤矿原生活污水处理站内 建设项目概况: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庄煤矿投资万元在朱庄煤矿原生活污水处理站内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建设项目。项目购置一体式(混凝沉淀+过滤)矿井水处理设备、污泥压滤等设备,依托现有绿化、道路、消防等工程建设处理能力/矿井水处理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水污染源为矿井涌水及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优先回用于煤矿生产,无法回用的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外东侧采煤塌陷坑。 ()废气 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主要为物理沉淀,无臭气产生,且厂区加强绿化,减少环境影响。 ()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项目本项目职工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污泥经压滤后暂存于煤泥大棚,统一外售。 本次评价结论如下: 该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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