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号)及《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等相关规定 ,现将“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规划范围:起步区规模.平方公里(含静脉产业园.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国道,西至潢光路,南至规划海棠路,北至苏信大道。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年,其中近期为-年;远期为-年。 规划产业:规划产业为生物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未来产业。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信阳市潢川县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号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座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 提取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发布单位: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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