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规划区范围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再次征求意见公示。
本次公示主要就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规划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其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巴中经开区产业(含化工园区)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经开区核心区和曾口区块、金堂区块,面积共计约.。其中:核心区位于兴文街道、时新街道,北至唐家庙,南至铁匠咀,东至巴中兴文高速出入口,西以国道、棠湖街等为界,规划面积约.;曾口区块位于曾口镇,东至铁路线,南至寿星村磨盘寨,西至寿星村双堰塘,北至寿星村周家湾,规划面积约. ;金堂区块位于诺江镇,东至诺江镇秋锦山村青山湾,南至广纳镇金堂村大弯梁,西至诺江镇亮垭村曹家沟,北至诺江镇秋锦山村佛儿岩,规划面积约. 。
规划期限:近期~年,中期年~年。
规划定位:以机械、电子、服装为主导,辅助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天然气化工。
经济目标:到年,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引进建设,行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到年,依托行业不断发展,行业总产值达到亿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规划区大气环境质量属于达标区。补充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附录中的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等。
地表水环境:规划区主要地表水体为达标水体。补充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点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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