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总降变工程及江苏金斯瑞蓬勃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号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室
建设单位
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总降变工程
编制单位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类型
报告表
批准文号
镇新生应审〔〕号
审批日期
年月日
批复全文
关于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总降变工程的批复
建设单位
江苏金斯瑞蓬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金斯瑞蓬勃变电站工程项目
编制单位
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类型
报告表
批准文号
镇新生应审〔〕号
审批日期
年月日
批复全文
关于江苏金斯瑞蓬勃变电站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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