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号楼楼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屏山县中医医院能力提升改扩建项目屏山县屏山镇安顺街号屏山县中医医院四川红鹰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中医医院内门诊大楼、住院楼及原妇幼保健医院内门诊楼、行政楼改造,改造面积约平方米。本次改建后,拟新增床位张,全院门诊日接待量人次,床位增至张。本次新建一栋一层发热门诊,建筑面积;在住院大楼负一楼设置一间面积为浆洗房;新建一座锅炉房,内设一台/的燃气锅炉。项目同时改造、新建配套环保及其它基础设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院区已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二)废气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严格执行“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三)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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