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省莆田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管道及小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管道及小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仙游县枫亭开发区海朱路号、号 基本情况 莆田市华发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开发区海朱路号,租赁福建省华翔工贸有限公司厂房生产。项目租赁位于仙游县枫亭开发区海朱路号的福建昇塑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年扩建管道,并配套扩建边角料及管道不合格品的破碎造粒工序(造粒工序原料均来源于本厂所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不从外部进行回收造粒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租用厂房,施工期只需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没有土建和其他施工,因此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因设备安装不当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成型、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注塑、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设备+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空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该治理措施可行。经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标准、表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中表.中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过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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