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新锐塑编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吨(万条)塑料包装编织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吨(万条)塑料包装编织袋生产项目 二、地点: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马王巷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新锐塑编包装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新锐塑编包装有限公司原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桩子村一社,企业于年实施了“年加工万条编织袋生产项目”,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企业迁至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马王巷,通过产能置换拟实施“年产/(万条/)塑料包装编织袋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魏城镇马王巷已建厂房,圆织机、折边机、打包机等设备利旧,新增拉丝机、造粒机、切缝套袋一体机、覆膜机、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装置等设备。设置拉丝车间(布置拉丝机、原料堆场)、造粒车间(布置造粒机)、生产车间(布置圆织机、折边机、打包机、切缝套袋一体机、覆膜机等),依托所在地块原有办公楼、冷却水塔、食堂、生活污水预处理池等工程,新增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包括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装置、隔油池)、危废暂存间和防渗工程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编织袋/(万条/),不涉及印刷工序。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厂房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废弃物分类收集,交废品收购站处理废品收购站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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