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马尾区湖里路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 邮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文号发文时间福州开发区德川机电有限公司金属配件天调箱生产项目榕马环评〔〕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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