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对泸州川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泸井至泸脱水站连接线集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审批〔〕号年月日关于对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审批〔〕号年月日关于对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审批〔〕号年月日关于对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泸井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审批〔〕号年月日
快捷阅读